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宁都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,赣州市北部,建县于三国吴嘉禾五年(公元236年),至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,是早期的客家摇篮,。是著名的红色故土,第一、二、三次反围剿的政治军事指挥中心和主战场,毛泽东、朱德、周恩来、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这里留下战斗足迹。著名的“宁都起义”和“宁都会议”即发生在这里。宁都有“文乡诗国”之美誉,“诗国”之称始于宋代。生态环境优美,森林覆盖率达71%,是国家首批100个生态示范县之一。野生植物、野生动物资源、矿产资源丰富。宁都还有迷人的旅游资源,最著名的自然风光数翠微峰风景区,该景区集儒、佛、道和革命历史于一体,是省级风景名胜区、国家森林公园,被道家列为七十二福地中的第三十五福地。人文景观中,有唐东平候孙中山先祖墓、建于西晋的青莲古刹、建于明朝万历年间的水口塔等,还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“宁都起义”指挥部旧址等一批革命历史文物。